各县(市)、区科协:
根据省“金桥工程”办公室对项目资料的要求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(1)在技术合同中要体现出搭桥方,搭桥方的主体可以是基层科协、协会、学会等。
(2)在技术合同中要有技术服务费(转让费)的体现。
(3)在财务方面要有技术服务费(转让费)的银行票据。
(4)有技术攻关小组的成员名单。
(5)有技术开发关键部位的照片。
(6)有技术开发资料。
(7)技术开发成功的经济效益体现。
黄石市科技馆
咨询工作部
2015年11月16日